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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技巧的掌握方法和技巧

作者:hanxu 日期:2022-05-26 16:59:39

  刑事辩护律师说明了刑事辩护技术的几种掌握方法,从基本案件到辩护观点进行了详细的分析。

1、选择角度

  选择准辩护的角度是辩护人从事辩护业务成功的关键。 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弄错了辩护的角度,在法庭上攻击受害者人生前的行为激怒了受害者,使裁判的法官无法接受辩护意见,导致辩护失败。

2、转换过来考虑

  辩护律师必须学习转换思维,转换思维不仅有助于辩护律师掌握全面、准辩护的角度和突破口,还有助于消除起诉者的对立情绪,说服法官。 我担任过公安局长受贿案件的一审辩护律师。 审判中,用转换思考的方法简要论述了刑事和民事案件认定事实的证据标准和原则。 导出“民事诉讼”无法认定的证据,如何在刑事诉讼中认定。 最后,法院通过了我的辩护意见,对被告人作出无罪判决,公诉机关也承认一审判决的结果,没有提出抗诉。 所以我认为成功的辩护有时不需要太浪费心和舌头。 换个角度看,成功可能不费事。

3、教被告人说话

  所谓“教被告人说话”,不是教被告人撒谎。 就是教被告人说话和技巧。 我担任大学生正当防卫一审辩护律师时,采用教会被告人的辩护策略成功地进行了辩护。 开庭前,我曾三次会见被告人,在审判中警告被告不要攻击受害者(死者)生前的错误,在审判中利用被告人自我辩护和最后陈述的机会,与受害者同窗深情,紧迫的自卫,防卫致死亲友的痛苦和后悔,以及一切处罚取得了最好的审判效果。 在审判台上看到擦眼泪的法官,听到受害者的亲属失声痛哭,我明白了我的辩护成功了! 法院最后在防卫上判处被告人3年徒刑,缓刑3年。 由此可见教会被告人说话也是辩护成功的策略。

4、说服法官。

说服是辩护律师的基本功。 辩护业务是最基本的诉讼业务,诉讼的本质是说服。 优秀的辩护人可以成为有名的学者、教授。 但是,某学者、教授、法学专家不一定能成为好律师。 因为刑法业务不是讲义和知识传达而是直接的对抗。 辩护人出席法庭辩护的目的是说服裁判的法官而不是起诉者。 起诉者无法说服。 因为他们坐在法庭上时事先设定你的辩护律师的意见是错误的。 所以,律师不要弄错说服的对象。 否则,你只能取得更多的成果。 无法达到辩护目的。

5、深入证据。

  证据是诉讼之王,我们知道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特别重要。 有些刑事案件的证据是成功辩护的关键。 我承担过“无期徒刑越狱杀人事件”。 阅卷显示,所有文件只有59页。 而且杀人现场留下了被告人的指纹。 通过详细分析研究只有几十页的卷宗资料。 最后发生事件的酒店总台先生的半张纸的证词救了被告人的命。 多年的刑事辩护实践证明,深入证据是许多刑事案件辩护成功的法宝。

6、媒体“双刃剑”

  媒体被法律界称为“双刃剑”,辩护人要慎重使用。

7、法庭争论的技巧和策略

  法庭争议的技巧是指各方及其代理人(或被告人的辩护人、起诉人)为了在审判诉讼活动中保持自身的合法权益,达到预期的目的或效果,根据事实和法律对自己的诉讼主张进行的全面计划和实施的方式、方式对律师业来说也被称为“法庭辩论艺术”。

  人们常说“事实胜于雄辩”,事实是雄辩造成的。 在司法实践中,即使有事实和法律也不能使律师的讨论成功,要求律师充分发挥自己的辩词和策略。 法庭进入讨论阶段后,各方之间和方针对立,回避真相,提出不情愿,攻击不完备,迂回,撤退。 这时,一方律师如果不重视“战术”,不知道讨论技巧,很难冷静地根据事实和法律发表讨论的话语,不能巧妙地应对讨论中出现的新情况,实现运营方案的要求。 实际上,虽然有很好的讨论方案,但也有在法庭上讨论时,无法把握时机,不擅长采取相应的对策,由于把握的“铁证山”的事实没有发挥作用,讨论失败的情况。

  由此可见,辩论艺术在律师业务活动中所占的地位非常重要,它是律师业务才能和智慧的集中体现,是评价律师案件质量及其能干性的标准尺度。 因此,必须研究和探讨律师在审判争议中的相关技术问题,适应审判方式改革的需要,充分发挥律师在审判争议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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